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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法律,是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成果,同时也是一部重要的双拥工作类政策法规。
尊重、优待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刻不容缓。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六号主席令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相关内容。
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和习主席对实现强国兴军的战略考量和对全体官兵的深情关怀。
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军人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通篇贯穿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条主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共设7章7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有6项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政策、机制体制等
二是从法律上对军人地位作出规定
三是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
四是规范军人生活待遇保障和家庭基本权益保障的基本制度
五是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六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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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万禄教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军人地位、荣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责任作出系统规范。
这“六大规范”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障范围、保障内容、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作出合理规范,立起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科学回答了谁来保障、保障什么、怎么保障等重大问题。
郝万禄教授介绍,这部法律从总原则和具体原则两个层面,对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作出规定。总原则有两句话,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具体原则有三句话: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首先是统领性的创新,体现在5个明确规范:
1.明确规范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个目标主线
2.明确规范有序运行的体制机制
3.明确规范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服务备战打仗的激励机制
4.明确规范保障军人家庭权益就是保障部队战斗力的基本制度
5.明确规范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的鼓励和引导机制
其次,从地位和权益体系层面来看,也有5个方面的创新。体现在5个首次:
1.首次以国家法律形式明确军人地位的基本构成和本质内涵
2.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构建军人特定权益保障体系
3.首次系统构建基于尊崇地位的军人荣誉维护制度
4.首次系统规范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待遇保障制度
5.首次全面规范由解困救济型向褒扬激励型转变的抚恤优待制度
郝万禄教授介绍,这部法律对做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作出了两个方面的规定:第一,明确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第二,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以及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的责任,全体公民都应当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依法保障了军人地位和权益,必将进一步激励广大官兵忠实履行使命,投身强军伟业,也将进一步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优待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军人,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视死如归、粉身御寇;为了使人民生活更甜蜜,撇家舍业、血写风流。他们是人世间最可爱的人,英姿飒爽、昂然挺立,庄重而冷峻、沉着而内敛、干净而利索。他们,是我们所有人的骄傲。
尊重、优待军人不仅仅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更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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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刘 畅
编辑|吕玉洁
责编|薛晓明
监制|张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