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
石狮市凤里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反恐怖安全知识宣传
亲爱的家长们: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应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为进一步增强师幼面对突发恐怖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恐怖事件时合理处理、自护自救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让我们一起携手学习反恐防恐知识,提高辨识能力,共创平安社会!
什么是恐怖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恐怖主义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袭击的特点
1.面向人多: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
2.重要场所:地点多为首都、市中心、正举办大型演出等影响力大的重要场所。
3.手段残忍:袭击方式极端化,企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识别恐怖嫌疑人
实施恐怖袭击的嫌疑人不会贴有标记,但是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举止行为可以引起我们的警惕,例如:
1.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2.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
3.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4.在检查过程中,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
5.频繁进出大型活动场所、或学校所在之处。
6.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遇到暴力怎么办
1.周边异常,安全逃离
2.快速躲避,寻求庇护
3.危急关头,大声呼救
4.堵住通道,严防死守
5.报警求助,等待救援
可以向附近的执勤民警、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 短信报警平台、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警。保持镇静,清楚报告具体位置、事件及其引发的后果,嫌疑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伤亡人数等信息,以及报警人自己的姓名。
反恐防暴我能行
幼儿篇
家长篇
请家长严格遵守幼儿接送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接送幼儿。幼儿送到园时,确认幼儿进园后再离开,不可让幼儿独自前往幼儿园或独自回家。若在接送幼儿上放学时段,在幼儿园附近发现形迹可疑人物,应立即告诉教师,并配合教师采取防护行动。
另外,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要自觉将车辆停放整齐,接送好幼儿后尽快离开,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反恐怖主义法
END
撰稿:柯思望
初审:苏瑾玥
复审:李小丰
终审:黄纯真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石狮市凤里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