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05年6月10日12时50分,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及沙兰河上游70平方公里的丘陵岗地突降特大暴雨。暴雨汇集成洪水,沿沙兰河迅速冲往下游,于14时15分到达沙兰镇。洪水暴涨出槽,夹杂着大量泥沙、树枝和杂物,首先冲入沙兰镇中心小学,仅几分钟时间,教室水位就高达2.2米。当时正在上课的352名学生和31名教师,全部被困水中,其中105名学生遇难。“我们这里对学校安全工作可以说是非常重视的,领导们平常在大会上讲,在小会上也讲。像我们小学,应急预案、抢险队都有,但是这次水来得太快了,根本就用不上。”沙兰镇中心小学刘校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当老师们发现洪水袭来时,汹涌的山洪已经冲破离学校不足10米的堤岸,不过几分钟,夹杂着大量泥沙的洪水便拍倒了学校的围墙。据洪灾救援指挥部新闻发言人、牡丹江市委秘书长王同堂介绍,降雨强度大,历时短,降雨集中,雨洪成灾快,是造成重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个原因是沙兰镇小学建在全镇最低洼的地方,并且紧邻沙兰河。洪水到来,这里首当其冲被淹。据事后现场勘查,大部分教室过水上线都在两米左右,已接近屋顶。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洪水袭来时,352名学生正在教室上课,面对这样的洪水,孩子显得极其无力,而学校当时只有31位老师,教室里一位老师同时要救三四十名学生,在几分钟内水就涨过头顶的情况下,结果自然可以想象。事后据获救的学生讲,在大水涌进教室时,正是老师组织学生攀上窗台,或砸开教室棚顶,将学生举上去,他们才得以生还。 【案例二】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啸灾难发生时,10岁的英国小女孩缇丽正与父母在泰国普吉岛海滩享受假期。就在海啸到来前的几分种,缇丽的脸上突然露出惊恐之色。她跑过去对母亲说:“妈妈,我们现靠必须离开沙滩,我想海啸即将来临!”她说她看见海滩上起了很多的泡泡,然后浪就突然打了过来。这正是地理老师曾经描述过的有关地震引发海啸的最初情形。老师还说过,从海水渐渐上涨到海啸袭来,这中间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缇丽的警告如星火燎原般在沙滩上传开,几分钟内游客已全部撤离沙滩。当这几百名游客跑到安全地带时,海啸真的来临了!当天,这个海滩是普吉岛海岸线上唯一没有死伤的地点。(摘编自《环球时报》)
问题分析 我国幅员辽阔,环境条件复杂,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之国,具有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范围广、地区差别大、造成的损失严重等特点。按照原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的分类办法,我国的自然灾害分为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农作物生物灾害、森林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其中气象灾害包括干旱、雨涝、雷击、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沙尘暴、寒潮、龙卷风等;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灾害性海浪、海冰、海啸、赤潮等;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据统计,我国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其中影响范围较大的主要是气象灾害,其次是地质灾害和地震等。洪涝、干旱、雷击、台风、寒潮、滑坡、泥石流、沙尘暴、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在我国境内频频发生,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虽然自然灾害不可能完全消除和避免,但实践证明,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可以降低自然灾害给人类造成的损失。汶川地震中桑枣中学两千多名师生成功脱险的经历便是人们抗灾避险的一个缩影。在园幼儿自救自护能力弱,难以应付各种突发的险情,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幼儿园,应当吸取各地学校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建立全本园的自然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理制度,提高校园的防灾、避险和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建议
排查安全隐患,提高校舍等基础设施的防灾、抗灾性能 幼儿园预防自然灾害,首先要提高校舍等基础设施的防灾、抗灾性能。为此,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幼儿园在选址的时候,应选择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作为校址。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 其二,在校舍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关于防灾、抗灾的国家标准。例如,在抗震上,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008)及《抗震减灾法》的规定,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而且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在防雷上,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的要求,校舍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应当按照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标准进行建设,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其三,对于已经建成的幼儿园,应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抗震性能、防雷设施及校舍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发现所在校址存在着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基础沉陷、地质断层等自然灾害隐患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增强幼儿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于存在较大的自然灾害隐患且无法消除的,应当将幼儿园迁移或在灾害易发季节将幼儿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发现幼儿园的校舍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发现幼儿园的建筑物和教育设施没备未采取防雷措施或防雷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行整改,直至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发现幼儿园建筑物中存在危房的,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立即关闭停用,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对一般危房要及时维修加固,防止“灾后灾”的发生。
做好学校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 当自然灾害即将来袭之时,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成为避免和减小损失的关键。目前,我国气象、水利、海洋以及防汛等部门都非常重视对相关自然灾害的检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建立了相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在台风、暴雨、大风和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之前,这些机构会根据灾害程度和各类应急预案规定,向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发布不同等级的预警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应当加强同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接收制度和监控制度,建立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机制。幼儿园平时应当认真关注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接收和监控。接收、监控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之后,幼儿园一方面应当及时将信息传达给教师、幼儿及其家长,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另一方面应当根据灾害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幼儿园应当根据上级要求或自行调整上课时间、停课、将幼儿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2004年8月24日,中国气象局公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将灾害性天气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和道路积冰等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配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指南》还对每一类每一等级的灾害性天气规定了普遍性的防御指南。我国一些省份还根据当地气象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省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各个幼儿园平时应当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本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对在园幼儿进行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教育与演习 对幼儿进行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教育意义重大。2006年6月1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减灾始于学校”运动,目的是促进各国将减灾内容编入普通教育的教学大纲并改善学校安全。我国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学校应当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开展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和演习。例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幼儿园应当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幼儿了解本地区和生活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危险性,学习躲避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危险的简单方法,初步学会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我保护、求助以及逃生的简单技能。
建立幼儿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机制 为了建立全幼儿园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上减少自然灾害中幼儿园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各个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园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本园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机制。 根据教育部编制的《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幼儿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幼儿园应设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完善本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以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园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预警预防。 幼儿园应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警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教育系统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防灾应急准备工作或采取应急措施。 3、灾情报告。 发生灾情后,幼儿园应立即(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信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发生特别重大事件(I级)后,幼儿园可直接报教育部。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 自然灾害发生后,幼儿园应当根据灾害事件的不同级别情况采取相应的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措施。以特别重大事件(I级)为例,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幼儿园应采取下列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措施:(1)灾害发生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2)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等措施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3)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5)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以及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6)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5、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问内恢复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6、应急保障。 幼儿园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1)信息保障。幼儿园应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没备完好,保持通信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架道的安全畅通。(2)物资保障。幼儿园应逐步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3)资金保障。幼儿园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和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4)人员保障。幼儿园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并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5)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幼儿园应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以及保险常识的普及教育,应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每年进行至少一次防灾减灾实战应急演练。 除上述保障之外,幼儿园还应当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做好教学秩序保障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1)信息保障。幼儿园应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信没备完好,保持通信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架道的安全畅通。(2)物资保障。幼儿园应逐步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3)资金保障。幼儿园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和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4)人员保障。幼儿园应组建由 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并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5)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幼儿园应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以及保险常识的普及教育,应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每年进行至少一次防灾减灾实战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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