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族地区乡村幼儿园有其独特的地理和文化场域,它们所在社区对幼儿园教育的参与有助于幼儿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具有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和社会建设的双重功能。民族地区乡村幼儿园应建立并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共育,为此应加大民族地区乡村幼儿园的开放度,激发社区居民的内源性参与动力;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切实发挥政府的保障功能,为幼儿园与社区合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幼儿园;社区;合作共育
民族乡村地区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洼地,存在着诸如经费紧张、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薄弱、“小学化”倾向严重和疏离幼儿生活世界及乡村民族文化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与民族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及文化样态存在重要关联。[1]社区作为幼儿园所根植的文化场域,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助于缓解民族乡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困境,幼儿园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特点和资源优势,加强与社区的互动和合作。本研究采用田野调查法,选取云南省香格里拉县R社区作为研究对象,从社区、幼儿园及外部环境三个方面分析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共育的基础和策略,以促进民族乡村地区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
一、民族乡村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共育的现实考察
(一)R社区幼儿园及其发展环境
R社区幼儿园地处少数民族地区,是一所由社区宗教人士创办的公益幼儿园,主要接收社区内3~7岁幼儿入学,它的办园理念和办园宗旨就是促进幼儿成长、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推动幼儿和社区的共同发展。作为一所“草根”幼儿园,它有自身独特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并在人、教育和环境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复合教育生态,这种生态融合了个体、种群或族群的各种生态因子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2]R社区幼儿园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并采用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其居民以藏族为主,在文化上则以藏传佛教为其核心。幼儿园的诞生一是起源于乡村生活变迁中传统文化的衰落,经济利益逐渐侵蚀原有的文化结构和社会关系;二是起源于社区儿童教育资源的断裂,撤点并校导致R社区8岁以下的儿童失去了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加上父母的无暇教养而使社区儿童的行为养成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基于藏传佛教对善的追求,R社区的宗教人士创办了该公益幼儿园,目的是通过学前教育来促进社区儿童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传承。[3]R社区幼儿园的创办和发展得到了外部政策和社会机构的有力支持,其中云南省政府明确提出支持迪庆、怒江两州全面实施学前两年免费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边境县和“直过民族”聚居区实施学前免费教育。与此同时,幼儿园还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农村社区学习中心(CLC)能力建设项目”实验点。这些外部的支持不仅为幼儿园的办学提供了政策、经费和物质资源支持,还为高原农牧民子女入学提供生活补助。此外,R社区幼儿园还吸引了来自高校专业人员的智力支持,有效地提升幼儿园的师资水平。
(二)R社区幼儿园与社区合作的维度与主要内容
首先,在资金投入上,以园长个人投入为主,以政府支持、社会和家长捐助为辅。R社区幼儿园创办以来,园长作为创办者,其个人的经济收入和通过其他方式创造的经济收入都投入到了幼儿园的发展当中。政府的资金支持主要体现在给予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和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教师工资等方面,并通过不定期慰问等方式资助部分学习用品。社会捐赠主要体现在物质上的捐赠,如塑胶跑道、大型玩具、电视、图书等。家长的支持则主要体现在行动上,如为幼儿园建设提供人力支持、捐赠食物和日常用品等。其次,活动内容以民族文化为依托,将活动设置与文化熏陶、社区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设置体现了幼儿教育与民族文化、日常生活的融合程度,这些活动的设置既着眼于利用社区资源促进幼儿的全发展,又着眼于通过幼儿园教育带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社区日常生活的优化。这些活动主要体现在,一是晨检不仅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还利用儿童的反向教育作用引导家长养成正确的康观念和行为;[4]二是藏文学习,加深了幼儿园与社区的沟通和联系,促进了民族文字的延续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三是将藏族改编为民族身操,通过身操来体验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涵;四是开展多样化的民族文化体验活动,内容涉及饮食、劳动生产、参观寺庙等诸多方面;五是开展社区公益活动,通过共同维护社区卫生来培养幼儿的环保理念。再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以专职教师为主,同时积极吸纳社区权威人士和外来志愿者。专业的学前教育需要以专业的教师为支撑,R社区幼儿园有三名专职教师,他们在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分担社区学习中心的部分工作。除专任教师之外,藏区的僧人是文化的重要传播者,他们在幼儿园的教育中也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外来志愿者则通过支教等方式,为藏区幼儿带来外面世界的各种信息和不同的观念、知识和技能。
二、促进民族乡村幼儿园与社区合作的策略
(一)加大幼儿园向社区开放的力度,激发社区成员内源性参与动力
内源性发展是一种自我导向的发展过程,乡村教育也具有自主生长的发展特性,具有民族性、多元性和乡土性的文化特征,[5]同时也只有对主体有益的合作才能形成互惠、互利、共生、共享的发展格局。[6]要激发社区成员的内源性参与动力,一是要开放幼儿园一日生活,让家长在对幼儿活动的耳闻目睹中获得对幼儿园教育的感性认识,并以此来增进家长对教师的理解和信任。二是通过家长来带动非家长群体对幼儿园教育的参与,发挥社区成员“原生”教育者的教育功能,使幼儿获得对原生态文化的直接体验。三是扩展幼儿园与社区沟通的渠道,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发挥社区代表核心沟通者的作用,[7]使幼儿园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畅通有效的互动和联系。
(二)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渠道,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优质的师资是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共同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需要在社区资源的基础上寻求更广泛的支持。一是借助对口支持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对口支持可以借助当地优质幼儿园开展区域交流活动,同时通过高校、一线优质幼儿园和政府教育部门建立学前教育指导网络,为民族乡村幼儿园教师提供专业支持。[8]此外,要加强民族乡村幼儿园预备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成长过程中引入民族文化和社区居民,培养一支能扎根民族地区的乡土幼儿园教师队伍。二是规范志愿者管理,优化志愿者教师队伍结构。志愿者虽然是民族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数量和活动时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志愿者教师准入标准,导致难以真正发挥其支教的作用。因此,幼儿园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志愿者支教和帮扶工作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其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三)发挥政府保障功能,为民族乡村幼儿园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和社区的发展既是一项教育事业,也是一项政府的公共事务。因此,政府要为幼儿园与社区的合作共育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首先,政府部门既要为幼儿园提供物质支持,又要为幼儿园和社区提供精神支持。政府的物质支持是要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基本的资金和政策保障,保障民族地区幼儿受教育的权利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权益。与此同时,政府要从物质支持延展到精神支持,让社区居民获得参与促进幼儿和社区发展的内发性原动力。政府所创造的精神成长环境,可以是依托社区学习中心开展的家长培训活动,也可以是依托幼儿园设置的各项亲子活动,目的是在提升亲子关系的同时提升家长的育儿能力和自身素质。其次,政府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宣扬社区和其他社会部门对幼儿园教育的参与。倡导幼儿园与社区的合作,主要目的是强调和发挥两者合作共育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政府部门可以借助宣传片、图书、网络、公益讲座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幼儿园与社区合作的作用、目的、内容和手段等,激发他们参与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体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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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姗泽 徐有翠 刘璐 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民族地区乡村幼儿园和社区的合作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