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粥一饭 当思来之不易
半丝半缕 恒念物力维艰
2021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发布
2021年12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
为倡导“节粮减损、制止餐饮浪费”的新“食”尚,大力推广“文明餐桌”理念,4月23日上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联合开展湖里区食品安全暨反餐饮浪费宣传贯彻会。区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代表近200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春晖,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可可分别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通报了近期校园食品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校园夯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同时对落实反餐饮浪费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校园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推行“光盘行动”等实践活动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辐射学生家庭,进一步影响师生、家长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陈惠玲带领与会人员从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动方案学习如何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到实处。
厦门外国语学校湖里分校、蔡塘学校、高林南区幼儿园作为学校代表分享了在推行“反食品浪费”工作上的特色举措,为各校后续工作推进提供了更多的借鉴思路。
厦门外国语学校湖里分校
光盘行动的“一二三”体系
厦门市蔡塘学校
以生为本,悦享课后时光
厦门市高林南区幼儿园
组建“食全食美”志愿队,争做“光盘”亮灯小卫士
我们发出倡议
一、以“光盘”为荣,节约粮食我先行。请一起爱惜粮食,不挑食不浪费食物,按需打饭打菜,做到餐桌上不剩饭、不剩菜,以“光盘”为荣,以“剩饭”为耻,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校园用餐有秩序排队盛饭,饭后餐具摆放整齐,爱粮惜粮从娃娃抓起、从一点一滴每餐每饭做起。
二、小手拉大手,践行文明新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生活美德。请您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大朋友”引导“小朋友”,“小朋友”提醒“大朋友”,厉行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形成文明用餐、节约用餐、健康用餐的文明新风尚。
三、按需采购加工,从源头节粮减损。各校园要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全流程全环节的减损管理。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科学设计食谱,推行分餐和自主择餐方式,满足个性化用餐需求。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争做节约粮食好公民
第九条 学校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第十四条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外出就餐时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家庭及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防止浪费的良好习惯,按照日常生活实际需要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第十五条 国家完善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导适度加工和综合利用,降低损耗。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第二十条 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纳入相关创建测评体系和各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推动开展“光盘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并将反食品浪费作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国情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学校应当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二十四条 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好好吃饭
是对美好生活馈赠的最佳答案
让勤俭节约走上餐桌
让文明健康与你同行
吃饭也会更有意义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从点滴做起
反对食品浪费
引领文明新“食”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