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是儿童在老师陪伴下共同生活、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它承载着3~6岁儿童三年的时间和空间。空间环境不仅彰显着幼儿园文化、教育理念和教育者专业素养,更是儿童学习和发展的资源。儿童不仅是环境的客体,更是环境的主体。儿童在空间环境创设中的主体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儿童是空间环境的一部分;二是要注重儿童在空间环境创设中审美经验的获得;三是儿童是空间环境的创设者。简而言之,儿童是空间环境的一部分,儿童在空间环境中感受美和创造美。下面我们以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为例,来阐述我们的空间环创理念。
活动室是儿童在幼儿园的主要活动场所,应创设一个温馨、舒适的,如家一般的空间环境。色彩搭配既要有对比,又要有和谐,还要有协调和统一,避免眼花缭乱、杂乱无序;要适当留白,使空间有透气感,让生活在其中的儿童和成人感受到有序、温馨、舒适和艺术之美。儿童的服装一般色彩都比较鲜艳且有花纹,儿童在活动室里移动也比较频繁,而活动室的家具、地板、地垫、地毯、窗帘等相对儿童来说都是一种背景。因此,背景色调、风格要和谐统一,不宜有过多的花纹和鲜艳的色彩。活动室里大部分玩教具的颜色相对比较鲜艳,放置玩教具的托盘、储存盒、篓筐等的颜色宜用不饱和色,如米白、浅灰等,不宜太艳丽花哨。主题墙上的色彩可以用一种颜色为主色的同色系,辅以少量对比色。地板上贴的线,既要使儿童看得见,又要注意其色彩与地板颜色的和谐。
在空间环境中展示儿童作品是儿童主体性的表现,是对儿童的尊重和对儿童作品的珍视,而富有美感的空间环境就必须创造性地、艺术地呈现儿童作品。门厅、走廊、楼梯间的儿童作品。在展示的位置上,室内有门厅、墙面、走廊、栏杆、楼梯过道,室外有花园、墙面、消防水箱外立面等;在排列方式上,有单幅的和单幅作品的组合,也有合作完成的大型综合材料手工作品;在表现方式上,有立体的、平面的;在色彩上,有同色系的,有对比色的,有暖色的,有冷色的。儿童日复一日地浸润在这样富有美感的空间环境中,潜移默化地感受着艺术的魅力,从而使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日积月累地提升。
作品墙上的儿童作品。在儿童作品墙上,教师不必做过多的装饰,教师的专业素养体现在作品排列方式及活动前给儿童提供的创作材料等方面。如,有的作品是水平整齐排列展示,有的是围绕中心排列,有的是疏密有致地排列。教师提供纸张的色彩,决定着儿童作品的整体色调。
海报里的儿童作品。在海报里也能艺术地呈现儿童作品,如疏密有致的构图、和谐统一的色彩,这使海报也成为空间环境的一部分。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指出,要“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 ,要让儿童“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自然是美的源泉,注重创设自然的空间环境,是落实《指南》精神的需要,也是实施美育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教师与幼儿一起创建的百花园、百草园、百果园生长着花草树果,让孩子们感受到一年四季生命的兴衰轮回,萌发珍惜美好生命的大爱。这样一个充满自然之美的空间环境,是儿童完善人格养成的摇篮,而完善人格也是审美教育的重要目标。
空间环境创设需要审视幼儿园现有空间环境,并对其进行以儿童为主体的审美化的改造。
幼儿园功能室的空间环境应该是其教育特点和艺术审美的完美结合。
本文系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儿童立场的幼儿园空间环境创设研究”(项目编号:JK 20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原文刊载于2022年7~8月《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策划 | 早期教育媒体融合发展部
编辑 | 早期教育媒体融合发展部 蔡昊音
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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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早期教育亲子 一 柿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