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落实学前教育新政,推进民办园向普惠转型,是各级地方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实际情况看,需要个性化定制民办园普惠转型方案,在充分尊重举办者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制定普惠认定标准、补助政策、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同时,应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做到普惠优质并重,通过向民办园购买服务、支持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公私合作等途径,增加学位供给,提升保教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胡卫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2018年民办幼儿园数及在园儿童数占比分别为62.16%和56.7%。如按政策要求,估计有12万所民办园要转为普惠园,分析表明,推进民办园转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矛盾。
历史原因,我国学前教育区域及城乡布局结构差异悬殊。如,海南和重庆公办园占比分别为10%和15%,而广东深圳还不到4%,若将民办园都转成普惠园,不仅加剧财政压力,也易激发社会矛盾。
政策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园只能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但公建配套园情况复杂,如把现有公建配套园一律转为普惠园,将面临如何界定规划及配建不到位等责任归属难题,以及怎样补齐不同配套园的收费差额等问题。
作为学前教育主力军,民办园以教育特色和服务质量满足了家长多样化需求。如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评估指标和奖补措施,势必会削弱民办园办学特色及教育质量,导致老百姓的不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使“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李克强总理在上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鉴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未来学前教育还必须坚持公办民办一起上,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办园,才能更好完成普及普惠目标。
针对公建配套民办园,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考虑幼儿园产权归属、租赁形式,考量周边环境、民众需求,通过改建、补建、新建、回收、置换、购置等多种方式实现配套园的顺利过渡,做到一事一议,为每个配套园定制适切方案。
现有不少民办园前期投入巨大,转为普惠园后,如财政补助跟不上,将可能造成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局面。为此,政府应通过普惠认定标准,制定普惠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只要符合办园条件,所有办园主体都可自愿参与办园,所有办园形式都应允许尝试,而不应一刀切、齐步走。
完成80%的普惠指标,需要在“普惠性学位资源”上深挖潜力。政府应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普惠园,扩大公办普惠学位。同时,要分类制定民办园普惠认定标准、补助标准与扶持政策,积极向民办园购买服务,并引导民办园转型或开办普惠班,鼓励民办园提供更多普惠性学位资源。
要充分考虑民办园的投入性质、人力成本及运行费用,实事求是允许民办普惠园的收费标准有所浮动。尤其是当前疫情期间,全体民办园从2月份开始完全没有任何收入,但全体员工工资要支付,大量防疫物资要购买,建议各级政府尽可能减免园舍租金,给予民办园教师基本生活补助,最大限度以津贴、资助等形式,切实帮助民办园度过最困难时期,推进民办园可持续发展。
要保障办园质量,就必须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大多数民办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都明显低于同类公办园,这极大制约了民办园的健康发展。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各级政府应该考虑建立民办园从教津贴制度,并将民办园教师统一纳入政府师资培养体系之中,给予相应经费保障和政策便利,以增加幼教职业的吸引力和稳定性。
未来一个时期,发展学前教育,需要在扩大普惠受益面的同时,稳步提升办园质量。各级政府务必把准“公益普惠”基本方向,适应社会需求的发展变化,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做到普惠优质并重,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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