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有自发的戏剧行为,因为儿童往往将语言表达和艺术表现与游戏相结合。英国艺术教育家里德认为不正式的游戏可以发展为艺术活动,儿童的表演游戏可以发展为戏剧。
儿童在16-24个月之间,会假装做一些动作,比如端着碗做吃饭的动作等。2岁的儿童会出现最初的想象力,所以2岁以后开始出现象征性游戏、角色游戏等,例如:张开双臂“开飞机”、拿棍子当马骑等,这是戏剧游戏的最初表现。3岁以前的儿童没有角色之分,尚不能进行合作,只是一些简单动作的表现,3岁以后,会进行一些初步的角色扮演,如“医生”给“病人”打针等。
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这种假想游戏逐步增加想象,同伴间出现了分工与合作。如进行表演游戏时需要观众观看,这时儿童会让别人观看自己的表演,表面上看这是儿童在玩表演游戏,实际上这是最初的戏剧表演。观众意识的出现说明自发性戏剧游戏已经向戏剧艺术发展。
4岁以前儿童的游戏以个人游戏为主,他们喜欢自己摆弄玩具、材料。当他们在游戏中发展处一定的情节,出现了不同的角色时,他们就像导演一样在组织游戏了,这种游戏叫做导演游戏。在导演式个人游戏中,儿童不需要其他玩伴的配合,把各种玩偶当做他们的玩伴;也不担任任何固定的角色,只是在那里调整各种人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导演式游戏的个人特点以及个人在反映角色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过程中所起的组织作用和指导作用,都表明该游戏具有明显的导演特点。”
案例:
洋洋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摆了小熊、小狗、小猫、小羊四个小玩具动物。洋洋说:孩子们,你们在家好好玩,我要工作了,别吵我。可是过了一会儿呢,小狗和小猫“吵架”了,洋洋拉着小狗对小猫说:快说对不起。洋洋嘴里念着“对不起”。在这个过程中,洋洋既是游戏者,又是导演。
儿童在导演过程中完全是放松的,他们的想象力与语言表达可以无拘无束、自由操作。他们导演的素材可能是来自于生活,也可能来自于艺术,比如童话故事,甚至是几方面的自由整合。
随着儿童能力的发展,他们的想象不再局限于周围的物品或人物,也不再只是一个人玩,而是自己想象出一个虚构世界,并主动和几个伙伴合作共同进行一个有情节的游戏。这种游戏就是较高水平的“戏剧性游戏”。
戏剧性游戏是一种“创造性的、自发的游戏。在游戏中,儿童凭借自己的想象来创造和编写戏剧角色、行为或事件”。儿童在进入戏剧性游戏之前,会与同伴一起商量“玩什么”“怎么玩”“用什么玩”之类的问题。从戏剧的角度分析,儿童是在创作剧情、分配角色、制定道具以及调整安排整体表演。
案例:
5岁的天天和几个同伴一起,玩起“娶新娘”的游戏。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王子”,将兰兰打扮成一个“公主”,另外的几个同伴成为了迎亲队伍成员,在天天的导演下他们分别给自己进行了装扮,“抬着”花轿(两根竹竿),吹打着音乐(哼着音乐,敲着凳子),“浩浩荡荡”的队伍显得格外开心。因为这是他们在玩游戏,这是他们自己的“作品”,题材、道具、服饰、音乐、动作等均是他们自己创作,这能不说是一件非常优秀的戏剧作品吗?
这是一个典型的戏剧性游戏,它显示出丰富的儿童自发性戏剧形态:天天不仅仅是演员,还是戏剧家,整个情节基本都是他创作的;他还是导演,负责分配角色,维护表演规则;他也是道具师、化妆师,他寻找纱巾等做替代性道具,把自己打扮成“王子”的模样,他集演员、剧作家、导演、舞台美工于一身,一身兼数职,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但是这种游戏缺少观众,如果有了观众,那就向戏剧更加接近。
总之,戏剧和儿童具有一种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源于游戏。儿童天生具有戏剧扮演的愿望,儿童是天生的演员、剧作家和导演的集合体,儿童戏剧性游戏中戏剧的发生和原始戏剧的发生具有一致性。儿童需要戏剧,儿童需要戏剧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我们要保护、尊重、发展儿童的戏剧天性,给予儿童一定的戏剧创作空间,创造一种属于儿童的戏剧教育氛围,使儿童戏剧教育真正成为儿童的戏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