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网传某学校教师谩骂学生视频后,山西朔州市朔城区教育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事发生在朔城区第六小学六年级某班的毕业班会上,谩骂学生的为该校六年级教师王某某,因为学生只给班主任送花,没有给她送花,其言行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7月19日澎湃新闻)
常言道,相逢是首歌,相聚是种缘。学生毕业离校,送一束鲜花以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原本无可厚非,也更在情理之中。至于学生选择送给哪位老师,为什么必须要送给他(她),那纯粹是学生自己的主意与喜好。
作为教师则无权阻止与干涉。教育需要表达,也需要一定的仪式感。学生此举恰恰折射出教育的本意与传承。遗憾的是原本温馨感怀的瞬间变成谩骂泄愤的场面。不禁要问,此时为师者的风范与职业道德究竟放到了何处?
毋容置疑,小学生为未成年人,其认知水平与判断能力必然会受到年龄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的限制,他们对周围的人与事多有自己的粗浅认识与看法,其喜好偏见也大多屈从于内心的感受与随性。
换言之,一切并非出于人为恶意与故意伤害。此时作为成人的教师理应对这些了如指掌并能坦然面对与及时引导。不仅不必在意,更不该出现类似这样的有伤师生感情的不和谐场景。结果损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正所谓两败俱伤,甚至落得个无地自容的下场。
另一方面,作为教师更应懂得自我反省与追问,比如学生为什么选择只给班主任送花?为何没有送给我?是不是班主任老师在有些方面做得比自己好,从而深得学生的认可与喜爱?自己是不是存在着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与完美,今后应该如何改正?等等。
教师只有这样积极主动反思与自我修正,才会清晰理性的找出与其他老师的差距,从而更加有助于自身的成长进步,直至成为被学生接受认可与喜爱的老师。
说得直白点,学生即将毕业离校,教师倘能从学生送花这件小事中敢于深刻反省与矫正,或许这才是自己收获到的最有价值的无“花”之果。
必须强调的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即师德,它是教师和全体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它理应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不因学生即将毕业离校而放松搁浅。
师德是一面镜子,教师以怎样的方式呈现,学生必然会以同样的方式回馈,只是迟早的问题。由此,无论出于怎样的动机与缘由,作为教师,都不应该在一束花前失色,丢了颜面,失了体统,甚至导致让整个教师群体在学生面前抬不起头。
其实,总书记早就勉励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立志做一名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
于此,为师者只有在这样四个方面多下功夫,练好本领,修缮其身,我想最终必然会赢得学生更多的鲜花与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