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众号:幼儿教育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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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aggression),是一种较常见的儿童社会性行为。儿童心理学家帕克指出,在儿童心理与行为发展领域,很少有哪个课题像攻击及其控制那样,会引起如此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者的关注。我们在处理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时候,只将其视为危险的、有伤害性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制止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将其视为儿童社会性发展的不足,需要成人对此加以调整,以改善儿童的行为,即将其视为儿童成长的契机。如此,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处理与干预就会更具建设性和发展意义。
一、一则儿童攻击性行为干预的案例分析
一位入职两年的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如下这则处理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案例:
一次户外活动时间,有幼儿来告诉我说,B幼儿哭了。于是,我走了过去,孩子们都说是A打的。我检查了一下B的伤口,安抚了一下孩子的情绪,然后就把A叫过来。“过来呀!你弄到人家了,还不快过来!”他纹丝不动,我拉了他几把,他全身僵硬着,不说话,嘟着嘴。我感受到了他的对立情绪,但还是对他说:“快点过来呀!”并拉了拉他。结果他眼睛红通通,嘴巴紧闭,双手紧紧抓住了我。我问:“干吗?”他絮絮叨叨起来:“别抓我肉,疼的。抱住我大腿,用劲就好。”我感到他的指甲在我的皮肤上划过。他仍抓住我不放,我让其他孩子远离他,并排好队伍。等孩子们整理好队伍,准备回活动室时,他气呼呼地站在原地不动。后来,是保育员阿姨把他送回活动室的。之后,类似情况没有再发生过。
这个案例,从表面上看,经过教师处理,事件最终得到控制,纷争偃旗息鼓。但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教师的处理存在诸多不足:首先,教师缺乏对该事件起因的了解,只以B幼儿的情绪表现(哭)和其他幼儿的话语来判断攻击者和被攻击者,并以严厉的语气谴责和要求A幼儿认错道歉。这其实是一种片面、武断的判断和处理方式。A幼儿攻击B幼儿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在A攻击B之前发生了什么?孩子们都说是A打的,那么真是A打的吗?老师自始至终没有听取两位小朋友各自的想法,而只根据事件的表面现象和其他幼儿的话语来判断并作处理。其次,从A幼儿的反应来看,教师对他的责备激起了他的愤怒,导致了他的“二次攻击”。可见,事件绝非如教师所见和所想的“攻击和被攻击”那样简单或绝对,可惜教师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仔细去了解。最后,事件虽然偃旗息鼓,归于平静,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只是达到了教师的目的,即冲突得以平息、秩序得以维持。但是,从幼儿发展的角度来说,教师对事件的处理对幼儿并没有什么帮助,幼儿并没学到以后再出现类似情景时该怎么来应对的方法。对于B幼儿来说,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可能仍会用哭来应对,因为他(她)觉得这是一种博取教师同情或者免除责任的好方法。对于A幼儿来说,迫于权威他可能一时不会做出攻击性行为,但是他并没有学到应用什么更好的方法来处理冲突。因此,整个事件的处理反映出教师的态度是武断的,方法是消极的,从本质上讲是无效的。
有研究发现,教师对孩子同伴冲突的处理存在过于强调常规秩序、以单纯制止为目的的特点。〔1〕向海英等(2014)认为,当前教师应对幼儿冲突以权威控制为主,具有粗暴制止、独断强制、主观裁定等特征。教师是儿童发展的“重要他人”,教师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反应和处理会深刻影响儿童对攻击性行为的评价和处理,教师只将攻击性行为视为消极事件并加以制止是远远不够的,应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应对示范,以促进儿童的良性发展。
对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干预重心应从教师转移到儿童,即从追求冲突的平息、秩序的维护转移到帮助儿童提升社会认知和应对技能。美国儿童心理学家马乔里·克斯特尔尼克(Marjorie J. Kostelnik)提出:“有效减少儿童攻击性行为的策略是教导儿童怎样非攻击性地表达愿望,怎样对他人的攻击果断地作出反应。”〔2〕就像儿童是通过模仿、强化和被指导来学习攻击性行为一样,他们也可以通过相同的渠道学习非攻击性行为。儿童在扮演攻击角色、旁观者角色、受害者角色时都会发生这样的学习。基于对儿童攻击性行为干预策略的发展性功能考虑,比较有效的策略是通过冲突调解来引导儿童学会作出替代攻击行为的其他选择。
二、冲突协调模型及其使用
冲突协调(conflict mediation)模型是由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格林伯格(Greenberg P.)提出的,包括最初的问题确定到最终以令双方满意的方式解决问题。〔3〕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提供必要的指导,直到儿童得到一些结论为止。这个过程不是让教师教导儿童如何解决问题,而是帮助他们自己想出问题解决的办法。马乔里·克斯特尔尼克则提出了冲突协调的七条要旨,其中包括:建构更加平和的目标,建构儿童之间以及儿童和成人之间的信任,教给儿童处理强烈情绪的方法,教给儿童解决问题的策略,鼓励儿童用积极的行为取代打架行为,促进儿童间的友好相处,提升儿童的能力感和价值感。〔4〕
在冲突协调过程中,儿童会学会和平解决问题的技巧。这些技巧包括交流、妥协、分辨以及与争吵相关的各种能力、从自己和他人的视角考虑问题的能力等。儿童需要得到成人的帮助,以学习商议问题解决的方式。协调者可以用榜样和指导者的身份提供支持。随着儿童逐步熟悉问题解决的过程,他们会越来越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有研究表明,儿童在这个时期学习的社会技巧在成人时期仍会保持下去。〔5〕
下面,我们以上述案例为基础,介绍冲突协调模型的应用。
对于教师来说,进入冲突现场的第一步是成为协调者。这期间,教师需要制止儿童的攻击行为、分开争吵中的双方、安抚儿童的情绪等。成人应保持中立,以帮助孩子解决问题。在对B幼儿情绪进行适当安抚后,教师应以中间人的立场进行协调。如果遇到的是有关物品或“领土”的争端,教师不宜把焦点放在孩子争抢的物品或“领土”上,而应暂时控制有争议的物品,把焦点放到让他们倾听彼此的说法上,从而为儿童以较客观的方式处理已高度情绪化的问题提供可能。
这一步的重点在于澄清观点。要让每个孩子都有充分陈说的机会。这一步很关键,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使幼儿相信,教师不会作出只有利于某一方的决定,教师是中立者,是可以信任的。为儿童提供解释自己想法的机会很重要,这不仅可使教师了解到每个儿童的观点,而且还可帮助他们清各自的立场、了解对方的立场。A幼儿在被教师指责后产生的愤怒情绪和“二次攻击”反应,均表明此时A的真实想法和情绪没有得到尊重和倾听。
当教师搜集到足够的信息、了解了每个儿童对冲突的看法时,第三步就开始了。教师要分别从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出发去说明问题,以表明每个儿童对于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是有责任的。假设这一事件的起因是A和B都想获得某个玩具,那么教师可以这么说:“A和B,因为你们都想玩这个玩具,所以出现了这个问题。怎么才能让大家都高兴呢?”找出一个让每个人都感到满意的解决方法是很重要的。换句话说,成人需陈述问题的存在,并告诉孩子,找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提出一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法是协调的第四步。解决方法可以由产生冲突的儿童自己提出或由旁观者提出。每提出一个可能的策略,协调者就应直接解释给当事人听:“小明说你们应该轮流玩玩具。”协调者应当要求当事人对这个建议作出评价:“A,你是怎么想的?B,你觉得怎么样?”协调者要列出尽可能多的观点,并适当强调一些建议。因为儿童可能会一时冲动拒绝某种可能,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却可能会发现,那是可以接受的。同时要注意让每个儿童都成为自愿参与者,不强求儿童作出选择。
第五步是使孩子对彼此都感到满意的问题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协调者的作用是帮助儿童找到他们最能接受的问题解决办法。最终的一致通常要求每个儿童都作出某些让步。如果其中的一个孩子不考虑另一个孩子的想法,那么就不对这个孩子的意见作出肯定。最终,要让儿童认识到,可以找到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方法。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被确定时,调解过程就可宣告结束。
第六步是对儿童协商解决问题予以肯定。解决问题的过程与解决问题本身同样重要。协调者要肯定每个孩子对问题解决达成一致所作出的努力:“对你们两人来说,拥有这个玩具都很重要,你们都在想办法既不伤害别人又能玩到这个玩具,你们都很努力,老师为你们感到骄傲!”
三、冲突协调模型的核心观念及思考
冲突协调模型有别于以往以教师为中心的攻击性行为干预方式,它将问题解决的主动权交还给当事人——儿童,让儿童双方共同承担起处理问题的责任。无论是攻击者还是被攻击者,都有责任来面对和处理问题。这里表现的是儿童主体性的发展观,即视儿童为自身社会性建构和发展的主人,儿童有责任也有能力来处理自己面对的问题。教师是一位不偏袒、不武断的中立者,他的责任在于帮助儿童搭建共同解决问题的平台,帮助他们反思和解决问题。
冲突协调模型的实施可分为六个步骤,但在实践中并不要求按照这些步骤依次进行。教师应认识到,每个儿童都是自愿的参与者。如果儿童一时想不出可供当事人双方选择的办法,协调者可为儿童提供类似这样的信息,“这的确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或者“解决问题通常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如果儿童选择放弃,应当被尊重。有时候,教师的调解并没有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但通过这个过程,儿童增长了技能,并且提高了忍耐力。儿童冲突解决技巧的学习和掌握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但教师要坚持用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以帮助儿童认识到,什么才是大家都期望的行为。
,而儿童对冲突的理解是随着对事物相互关系的理解而日趋成熟的。
小年龄儿童通常会认为,暴力或退却是冲突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儿童直观行动思维特点的影响,因此小年龄儿童往往是通过动作来解决问题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能理解他人的需要了。所以,当为了抢玩具或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发生争执时,他们慢慢会考虑同伴的想法。但是,他们通常又期望同伴间的互动是平衡的。如果其中的一个试图用攻击性行为来解决问题,这种平衡期望就会被打破。虽然会有儿童不赞成使用攻击性行为解决问题,但是当争吵爆发时,他们的处事哲学就可能会变成“以眼还眼,以牙还牙”。〔6〕因此,儿童为证明自己的攻击行为是正当的时候,通常会说:“他先打我的。”成功的协调取决于能否让攻击者为恢复和谐承担责任,例如说声“对不起”。最终,儿童会认识到,冲突双方都应为冲突承担责任,并且认识到,双方都会从彼此满意的解决方案中受益。〔7〕他们也许还能理解,问题解决方案不止一个,但是否能达到这样的理解水平,取决于儿童认知的成熟程度和经验的丰富程度。冲突协调模型正是帮助幼儿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幼儿有机会观察真实问题的解决,体验到非暴力解决问题的好处,并且得到成人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刘占波.教师应对幼儿同伴冲突的实践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8):254-255.
〔2〕〔4〕〔6〕马乔里·J·克斯特尔尼克.儿童社会性发展指南:理论到实践〔M〕.邹晓燕,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3〕GREENBERG P. How to institute some simple democratic practices pertaining to respect,rights,root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any classroom〔J〕.Young Children,1992,(5):10-17.
〔5〕GOLEMAN D.Emotional intelligence:Why it can matter more than IQ〔M〕.New York:Bantam Books,1995:58.
〔7〕CARLSSON-PAIGE N,D LAVIN.Making peace in violent times:A constructionist approach to conflict resolution〔J〕.Young Children,1992,(1):4-13.
配图/网络
排版/李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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