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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航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与其他教育机构一样, 幼儿园也是一个充满规训的场所, 教师通过诸多手段对幼儿的身体和精神等进行着规训。目前关于教育规训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中小学教育领域, 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研究较少, 针对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的某个环节的规训研究就更少。本文以个案为例, 试图对幼儿园一日活动过渡环节中的规训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规训的提出
“规训”一词最早由福柯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中提出,他认为规训是通过诸如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检查等技术手段来实现对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操纵或控制, 从而制造出只能按照一定的规范去行动的新的个人。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规训既是权力干预肉体的训练和监视技术,又是制造知识和培育人的手段, 其目标是对社会中的每个人进行全面的塑造, 以使其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
(二)对教育中规训的理解
大多数研究者承认,“相比其他任何地方,学校是一个更为规训化、 充满控制和权力的处所”。学校通过统一的制服、严密的动作控制、紧凑的时空规划、 繁杂的课堂纪律等对学生身体进行规训,“而且年级越低,对学生身体控制越直接;年级越高,言语性的控制日益指向学生的‘心理’,加强了对精神的控制, 试图通过言语引导由外在控制逐步转向学生的自我控制”。 一些研究者更是认定教育中的规训是规则教育极端化的结果,是一种“非人性的”机械操练,它“不关注个性、个体的精神理念, 只关注肉体是否适合于操纵和驾驭”。
不过,笔者并不赞成这种观点。因为这种将“规训”狭义化与贬义化的倾向并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和解决有关教育中的规训问题。康德在福柯之前就说过:“人是唯一必须受教育的被造物。我们所理解的教育,指的是保育、规范以及连同塑造在内的教导……规训或训诫是把动物性转变成人性。” 笔者认为,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所产生的规训技术,在现代社会中无处不在、无不有。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重要的是如何合理地使用规训并时刻对其保持警觉和反思。
(三)幼儿园中的规训
幼儿园是学前儿童学习、生活和游戏的场所,也是一个由各种制度、 规则维持其有序运转的权力关系网。自进入幼儿园的第一天起,幼儿便进入了一个由微观权力运作的网络,即规训的网络。从入园、早操、早餐等生活活动,到各种学习、游戏活动以及连接各种活动的过渡环节, 幼儿无时无刻不在时间(如一日活动时间表)和空间(如固定、封闭的活动室和座位)上、身体(如各种动作、行为的规范)和精神(如老师的批评、话语惩罚等)上被规训着。
过渡环节是指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将幼儿从一种活动状态转向另一种活动状态 (如生活与学习活动之间、 学习与学习活动之间) 产生的中间环节。通常,在过渡环节中,幼儿的活动以休息和调整为主要目的。
教师们经常说:“如果看单个的孩子, 个个都很可爱,但是当一个班的孩子在你面前闹时,就不得了了。”因此,在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过程中,教师通常都想借助一种威慑力, 使得幼儿能够管住自己不安分的小手、小脚、小嘴从“谁想到大一班去学习”这句话中,我们发现,教师更多的是通过威胁的方式来使幼儿屈从于自己的。“你就别告别人的状了,我自己来听。”说明在由教师和幼儿构建起来的班级权力关系网中, 教师扮演的是一个监视者、评断者的角色。他们借助于活动室的大窗户和身高优势实现对幼儿行为的监控。幼儿则通过窗户发现了教师的到来, 瞬间便停止了打闹和交谈。教师还通过分散在各个层级的监控(如告状的幼儿)对幼儿的行为、言谈进行控制,以树立自己在幼儿心目中的绝对“权威” 。处于被监视中的幼儿如违反了教师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时,极有可能受到教师的惩罚,进而失去部分利益(如不让参与集体游戏或失去某种奖励), 甚至受到某种程度的心理伤害。
本来, 刚睡醒的幼儿需要一个适应的过渡阶段,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适应方式,或许摇摆飘舞的女孩跟着音乐起舞便她最好的适应方式。然而教师的一系列话语却表明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幼儿没有选择适合自己的过渡适应方式的权利,他必须服从教师的统一安排。而在教师的眼中,过渡适应的方式似乎只有一种——安静地趴在桌上或靠在椅背上。所有与教师所认定的方式相悖的行为(如小声交谈、打闹、四处张望)都被视为是对规则的一种挑战。教师在整个过渡环节中有绝对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幼儿的一举一动都在老师的监视之下。面对教师的权威和批评,处于被动地位的幼儿只好选择沉默,按教师的统一要求“坐好”。
教育的确具有规训的性质, 是充满着规训的力量。“这种权力通过知识的改造、情感的教化、内心的塑造使社会公认的真理和道德标准在被教育者的内心发生作用。” 我们不否认教育中各种规训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误用和滥用它。
规训目的的异化—— — 规训的误用
在阐述规训的目的时, 福柯曾说道 : “人体是被操纵、被塑造、被规训的。它服从,配合,变得灵巧、强壮。” 由此,我们可以将规训的应然目的理解为:塑造新个体,以使其更好地社会化。规训应该是以被规训个体的发展为出发点和目的的。而上述两个案例却表明,规训目的发生了异化,它并非是为了幼儿的发展,相反成为一种阻碍、限制幼儿发展的外在性强制力—— — 规训在教师教育幼儿的过程中被异化了。
1. 为了教学而规训
如果我们追问为什么在过渡环节中教师也要对幼儿施以诸多规训,大多数教师可能会如此回答:为了使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以便更好地组织和开展后续的教学活动。我们再追问下去便会发现:教师对教学往往有着这样一种内隐性的认同,即在教师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幼儿应该保持足够的安静,这样,教学才会有效果。这实质上折射出多数教师仍持有传统的教育观念—— — 以教师的“教”为中心并统帅幼儿的“学”,幼儿的“学”必须服从于教师的“教”,这使得本应作为主体的幼儿仍然处于被动地位。
2. 为了规训而规训
在当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家长对幼儿的期望越来越高, 这使得教师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现实力量的制约之下,教师对幼儿的规训更多的是以满足外界的期许为目的。加上受我国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不高、 劳动付出与所获待遇不平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极易陷入职业倦怠。这种倦怠很可能使教师在过渡环节中对幼儿的规训沦为个人情绪和压力的释放途径,演化为一种纯粹的“为了规训而规训”。
规训表现的失衡—— — 规训的滥用
幼儿园是一个充满规训的场所,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就可以滥用它。笔者认为教育实践中规训的使用应该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就是要确保幼儿能够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具有一定程度上行动的自主性和自由选择的权
力。过渡环节应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时空,在保证安全和基本秩序的前提下, 幼儿可自主选择适应和调整的方式,可以在各个活动区角进行探索,也可以进行情感和经验的交流。但从上述两个案例来看,教师对幼儿的规训在程度上过度,在数量上过多, 幼儿活动的自主性在过渡环节中并没有得到尊重和体现, 整个过渡环节中幼儿的活动时刻受到教师严密的监督和控制。
1. 程度上的过度
案例中早餐和午休后的幼儿没有自由选择活动的权利,其活动空间被限制在了墙边或座位上,无事可做的幼儿坐在一起只好相互交谈或玩耍。然而,即使是在如此受限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时空中,幼儿的行为依然受到了控制。稍有违规,就受到威胁与惩罚。种种限制对成人来说都算是折磨,更何况是天性好动、自我管理能力尚弱的幼儿呢?因此,无论是从教学活动准备的需要、基本秩序的维持还是幼儿身心的发展上看, 过渡环节中教师对幼儿的规训显然都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2. 数量上的过多
教师对幼儿规训数量过多表现在时空两个维度上。在时间上,仅仅从上述两个案例中我们便可以发现,在仅有的十几分钟的过渡环节中,教师对幼儿的规就占了绝大部分时间。在空间上,过渡环节中幼儿的活动空间一般只有活动室、卧室、过道(或者楼道)、洗漱间等地方。在活动室中,幼儿的自主活动受到严密的限制和监视,在洗漱间、过道以及卧室等空间也同样受到限制和监视, 但程度比在活动室轻。因此,幼儿喜欢以各种理由停留在洗漱间、过道等,抓住一切机会自由活动。
过渡环节虽然短暂, 但同样可以成为幼儿学习和探索的机会。然而在教师过度和过多的规训中,幼儿的个性被压抑,生命的自由被剥夺,如果长此以往, 他们可能会失去生命的灵性, 变得麻木、迟钝,甚至失去自我。我们看到的将不再是洋溢着鲜明个性和生命活力的个体, 也不再是充满自由和创造力的主体,而是唯唯诺诺、小心翼翼、见风使舵的个体。
要改变这种在过渡环节过度过多规训的问题,真正做到对幼儿天性和发展的尊重,笔者认为幼儿教育工作者可以从转变教育观念、 合理使用规训以及加强实践反思三个方面寻求改变。
(一)转变教育观念
幼儿天生就是一个学习者和探索者, 他具有巨大的学习潜力,教师应给予幼儿充分的信任、尊重和理解, 在教育实践中尽量合理地使用包括规训在内的各种教育手段, 使幼儿从丰富的积极体验中获得自信和自尊,以此唤醒儿童心中“沉睡的狮子”。
(二)合理使用规训
教育是一种复杂的活动, 教育者需要机智合理地处理自由与规训之间的矛盾, 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教师应将规训的程度、数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并为所有的规训设定一个基本前提,即尊重并促进幼儿的自由健康发展。幼儿之间存在着差异,教师需要仔细考察情境,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在规训过程中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三)加强实践反思
教育从来都是不完美的, 但这不该成为我们放弃教育理想的借口。也正因为如此,所有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反思, 在反思和总结中提升和超越自我。教师在对幼儿进行规训时应该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 反思自己所作出的决定是否考虑了幼儿的天性、发展水平,对幼儿规训的方式和程度是否恰当, 孩子的内心是否有可能受到伤害, 有没有更好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不断地反思和总结, 教师才能更好地理解孩子,理解教育。
本文源自《幼儿教育》2012,作者:杨明 吴航,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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