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学前语言教育目标
一、幼儿园语言教育目标制定的依据
(一)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
(三)根据语言的学科特性和幼儿语言学习的特点
二、学前语言教育目标的层次结构
(一)学前语言教育总目标
《纲要》中提出语言领域的目标是:
(1)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
(2)注意倾听对方谈话,能理解日常用语;
(3)能清楚的说出自己想说的事;
(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
(5)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可以将总目标划分为四个方面:倾听、表述、欣赏文学作品和早期阅读,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实施。(1)养成幼儿注意倾听的习惯,发展他们的语言理解能力;(2)鼓励幼儿大胆、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尝试说明、描述简单的事物或过程,发展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3)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使之感受语言的丰富和优美,并通过各种活动帮助幼儿加深对作品的体验和理解;(4)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等感兴趣。
(二)学前语言教育年龄阶段目标
小班
(1)喜欢听普通话并愿意学说普通话,逐渐发准易错音;
(2)能认真安静的听别人讲话;
(3)愿意和别人交谈,能用简短完整的语句表达自己的请示和愿望,学会礼貌用语;
(4)喜欢听教师讲述故事和朗诵儿歌,能初步理解作品的主要内容,能独立的朗诵儿歌。
(5)喜欢阅读,爱护图书,养成正确的看书姿势,学会按顺序看图书,逐页翻阅,能看出画面的主要变化,在成人的帮助下能看懂图书的内容。
中班
(1)继续学说普通话,学会正确发出困难的、容易发错的音,尤其注意方言对正确发音的影响。
(2)集中注意倾听别人说话,围绕提出的问题正确回答。
(3)乐于在集体中大胆回答问题,喜欢与人交谈。
(4)能用完整的语句连贯的讲述。
(5)理解故事、儿歌的内容,记住故事的主要情节,喜欢听故事,朗诵儿歌,创编、表演和复述故事和儿歌。
(6)喜欢看图书,能按顺序翻阅图书,理解图书的主要内容。
(7)对文字感兴趣,愿意学认常见的文字。
大班
(1)养成积极的运用普通话与人交流的习惯,并且能从中获得快乐的体验。
(2)提高幼儿的倾听能力,能准确的理解语言内容,把握语言信息的重点和要点。
(3)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运用交谈、讲述、讨论等多种表达方式和表达技巧展开语言交流活动。
(4)丰富幼儿对文学作品的了解和欣赏,能感知各种不同风格、不同载体的文学作品的特点,并且通常能尝试性的运用艺术语言。
(5)喜欢看图书,激发初步的文字书写兴趣,了解文字和标记与日常生活的关系。
三、学前语言教育分类目标
1、谈话活动目标
谈话活动是培养幼儿在一定的范围内运用语言与他人进行交流的语言教育活动类型。
(1)帮助幼儿学会倾听他人的谈话,逐步掌握几种倾听技能;
(2)帮助幼儿学习围绕一定话题谈话,充分表达个人见解,培养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
(3)帮助幼儿学习用语言进行交流的基本规则,提高幼儿的语言交往水平。
2、讲述活动目标
讲述活动是以幼儿语言表述行为为主的语言教育活动类型。
(1)培养幼儿感知、理解讲述对象的能力;
(2)培养幼儿独立构思与清楚完整表述的能力;
(3)帮助幼儿掌握语言交流的情绪度、调节技能;
3、听说游戏的目标
听说游戏是采用游戏的方式开展的语言教育活动。
(1)帮助幼儿在游戏中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口语表达练习;
(2)在听说游戏中提高幼儿积极倾听的水平;
(3)培养幼儿在语言交往中的机智性和灵活性。
4、早期阅读活动目标
(1)提高幼儿学习书面语言的兴趣;
(2)帮助幼儿初步认识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的对应关系,懂得书面语言的重要性;
(3)帮助幼儿掌握早期阅读的技能。
5、文学作品学习活动目标
文学作品学习活动是通过欣赏文学作品来学习语言的语言教育活动类型。
(1)要求幼儿积极参加文学活动,乐意欣赏文学作品,知道文学作品有多种体裁;
(2)帮助幼儿感受文学作品的语言美,培养他们对艺术语言的敏感性;
(3)要求幼儿理解文学作品内容,学习用语言和非语言的表现方式表达自己对某个文学作品的理解。
三、学前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确立的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所谓整体性原则主要是指学前语言教育是培养幼儿在倾听、说话、早期阅读、前书写等几个方面的统一发展。
(二)发展性原则
所谓发展性原则是指在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幼儿的原有语言发展水平和已有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如何在幼儿语言的已有发展现状上为幼儿提供适宜的刺激,促进幼儿适当发展,也为幼儿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基础性原则
基础性原则主要是指幼儿语言教育活动目标应当是语言教育领域中最基础的、启蒙性的目标,这种目标要以幼儿现实的语言经验、思维水平为前提,特别是对于语言教育这一与其他学科有很大联系的目标,更应该注重“基础化”和“启蒙化”。
第六节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途径
(一)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教育
日常生活中语言教育的常见活动形式:听一听、玩一玩、说一说和读一读。
(二)游戏活动中的语言教育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几种形式:创造性游戏、区域游戏、阅览室和图书角活动。
(三)教学活动的语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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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学活动
学前儿童的语言教学活动包括谈话活动、讲述活动、听说游戏活动、文学活动、早期阅读活动、英语教育活动等几种类型。
2.其他领域教学活动
二、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方法
一般的方法有:示范法、视听结合法、游戏法、表演法和练习法等。
(一)示范法
示范法是教师通过自身的规范化语言,作为儿童语言学习的榜样,让儿童始终在良好的语言环境中自然的模仿学习。有时候也可以由语言发展较好的儿童来示范。
示范法的具体运用要注意:1.教师的示范语言一定要规范到位;2.教师要把握好示范的时机和力度;3.教师要恰当的运用“显形示范”和“隐形示范”的手段。
(二)视听结合法
视听结合法是依据“直观法”的要求提出来的。视听结合法是指教师提供材料让儿童直接感知物体,并配合教师的语言讲解帮助幼儿学习语言。
要注意:1.教师提供儿童感知的物体应该是儿童熟悉认识的;2.教师讲解的语言要通俗易懂。
(三)游戏法
游戏法是指教师运用有规则的游戏,训练儿童学习语言的一种方法。游戏法的运用能提高儿童学习兴趣,促进儿童各种感官和大脑的积极活动。
游戏法的运用有的需要配合教具(实物、图片)来进行,有的就是纯语言的游戏,如练习发音、学习反义词、练习组词和造句等游戏。
(四)表演法
表演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儿童学习表演文学作品以提高口语表达能力的一种方法。
具体运用要求:1.必须在儿童理解、熟悉文学作品的基础上进行表演;2.鼓励幼儿在表演中大胆的创作;3.要为全体儿童提供参与表演的机会。
(五)练习法
练习法是指有意识地让儿童多次使用同一个言语因素(如语音、词汇、句子等)或训练儿童某方面技能技巧的一种方法。
运用要求:1.练习的方式要多样化;2.练习要求要逐步提高。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在幼教的时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