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所属单位,连自己单位的领导都知道了;或者因为你交通违法导致单位评不了“文明单位”,你还能继续无所谓的态度吗?
单位的同事知道了你因为骑电动车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被通报到了单位。你的面子还挂得住吗?
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精神,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实施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
从7月开始
个人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要受到处罚
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
还会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
01
抄告对象
1、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
2、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
02
抄告行为
03
抄告流程
(一)实名处罚
在事故处理、交警现场执法过程中对上述违法进行做到实名处罚。
(二)精准核对
每15天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数据从综合平台导出,并与市人社部门对接,精准核对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梳理出需抄告人员信息。
(三)全面抄告
对公职人员因违反承诺出现交通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抄告所在单位,并抄告同级文明办;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视情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同一单位公职人员出现交通违法频率高的,取消该单位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希望通过这种抄告制度
对交通参与者
进行规范和引导
在盐城形成文明交通的好风气
大力倡导交通文明行为
提升盐城文明交通形象
文章转自盐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