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是一门概括性、抽象性、逻辑性都很强的学科。心理学研究指出:儿童对数理逻辑知识的掌握不是来自于被操纵的对象本身,而是来自于儿童的行动以及这些行动的协调。他们是通过活动,通过与材料的相互作用发现和建构数学关系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幼儿在生活和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在科学领域中,纲要要求“引导幼儿关注周围环境中的数、量、形、时间、空间关系,发现生活中的数学;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帮助幼儿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发展思维能力;鼓励幼儿用多种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探索过程和结果,表达发现的愉快并与他人交流,分享”,纲要还指导我们“学习科学的过程应该是幼儿主动探索的过程。教师要让幼儿运用感官、亲自动手、动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幼儿的科学活动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教师应充分利用幼儿身边的事物与现象作为科学探索的对象”。纲要的字里行间无不向我们透露着“整个世界就是孩子的课程”“学习不是告诉,而是感悟、而是体验。”是幼儿知识成长过程无一例外的真理。
引导——探究教学,是以探究问题为中心,注重学生独立钻研,着眼于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的教学活动。我们在数学活动中,让幼儿在对结构性材料操作的同时有所发现,然后在幼儿努力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研讨,表达他们自己的思维,互相启发和补充,逐渐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出概念来,加深对概念本质的认识。我们教师不再是“传道授业解惑者”,而是促进孩子主动学习的支持者、指导者、合作者,孩子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器”,而是一个主动的“探索者”。我们要注重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经验、兴趣、需要,创设宽松和谐的环境气氛,激发孩子去操作、去体验、去创造。
一、创设丰富的环境,为孩子提供各种各样的感性经验。
在幼儿数学活动中要让幼儿学习数学概念属性和运算规则,材料提供的好坏直接与活动的多样化和活动质量有关。因此,在幼儿获取数学知识,提高数学能力的初步阶段,教师为幼儿提供结构性的材料,创设数学环境,让幼儿在与材料和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探索学习,通过手、身、耳、目等多种感官获得数概念的多方面的信息。努力创设有趣味的、有刺激的环境,以鼓励孩子去探索,去寻找新奇和感兴趣的事物。如认识方位词,指导教师可提问新颖有趣的问题:“谁能咬到自己的脚?”“怎么问候你的脚?”“怎样问候你的头发?”让孩子去了解身体的各个部分,以及如何保持各个部分的平衡,训练了孩子的注意力,同时更使孩子进一步了解上、下、左、右、前、后等方位概念。又如:让幼儿学习10以内数的加减算式时,可提供给幼儿大小、颜色、形状等不同的材料,引导幼儿在观察、思考、比较的基础上仿编应用题并列式计算;而幼儿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就必须要排除大小、颜色、形状等的干扰。类似这些多样化的材料有利于帮助幼儿初步获取数学概念,有利于他们概括和抽象出数学概念的属性。
二、激发幼儿的自主思维,让幼儿自由发展
第一,操作的过程
数学知识是幼儿自己建构起来的,而且这个建构过程也是幼儿认知结构建构的过程。如果教师只注重结果的获得,而“教”给幼儿很多,实际上就剥夺了他们自己获得发展的机会。事实上,幼儿的认知结构也并不可能通过单方面的“教”获得发展,而必须依赖他自己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在数学教育中,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具体地表现为幼儿操作物质材料、探索事物之间关系的活动。例如,认识“三角形”的活动中,可提供给幼儿不同大小、不同颜色的三角形实物、图片,供孩子们摆弄、操作、比较,通过操作的过程幼儿巩固了对“三角形有首尾相连的三条边,有三个角”特征的理解。
第二,主动探索的过程
引导幼儿运用结构性数学材料,寻找、思考、发现材料中包含的数学概念,并从中揭示其规律。如:在量的教学中,向幼儿提供材料不同、体积形状相同的物体和材料相同体积形状不同的物体,让幼儿掂量、比较。幼儿自己探索发现,发现“材料相同、体积越大,物体就越重,反之就越轻;材料不同,虽然体积相同,但重量却不相同”这一规律。当幼儿领会活动有困难时,这时教师不应直接把活动结果提示或暗示给幼儿,应立即改变材料,比如从图片转换成实物,这样让幼儿自己探索、发现数学关系,自己获取数学经验。教师“教”的作用,其实并不在于给幼儿一个知识上的结果,而在于为他们提供学习的环境:和材料相互作用的环境、和人相互作用的环境。当然,教师自己也是环境的一部分,也可以和幼儿交往,但必须是在幼儿的水平上和他们进行平等的相互作用。也只有在这样的相互作用中,幼儿才能获得主动的发展。
第三,交流感觉和思维的过程
引导幼儿在自由组合、小组活动、集体活动中将自己探究操作的结果告诉同伴,让大家来评价,从互相交流感觉和思维的过程中,提高幼儿的数概念水平。如:认识“球体”,可让幼儿通过操作各种各样的球体的物体,互相进行分析比较,最后总结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特点,使幼儿抽象出球体的概念。这个过程有效地锻炼了幼儿分析、综合、比较、概括、抽象的能力,培养了幼儿的思维。
三、唤起求知欲、操作欲、创造欲
注意利用教学手段,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抓住最佳时机开拓幼儿思路,多给幼儿思考问题、发现问题、讨论问题的机会,为幼儿探索内在、外在的联系和规律,为幼儿的思维活动提供最佳信息。引导幼儿根据数学概念、原则、程序和方法,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计算,在新的知识结构和具体情况中,迁移数学概念、原则、程序或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新的认识结构。如:小制作“机器人”,机器人的头、身躯、四肢等要选用什么形状的纸盒,要用几个,怎样拼插等等,这都要求幼儿运用自已积累的数、形、空间的经验。通过各种数学游戏活动和制作使用数学学具,联系学习和生活实践,激发幼儿对数学的学习兴趣和好奇心,唤起求知欲、操作欲、创造欲,满足幼儿对学习数学的要求,增长才干,提高数学能力。
总之,“引导–探究”法由于克服了幼儿对教师的依赖,使幼儿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引导、观察、思考、探究,让幼儿学习数学更加自如、得心应手,从而培养了幼儿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未知世界的积极态度、坚强意志和良好的学习品质;促进了幼儿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形成,同时也形成了初步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意识。
【“引导――探究”法在幼儿数学活动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