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近在咫尺、息息相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下面请大家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国防部、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
这样一说国家安全跟公民和组织就没关系了吗?当然不是,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担当与努力。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幼儿园有话对您说
4.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每一起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都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请大家做到预防溺水“七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7.不盲目下水施救。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
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
保护孩子安全
是幼儿园、家庭和社会
共同的心愿与责任。
让我们一起携手,
为孩子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保驾护航!
(图文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