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8月16日、17日我园的招生情况,一幼及分园剩余部分学位,现开展招生补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报名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方式,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请在规定时间内把信息填报正确完整后再提交。如果信息采集人数超出本园招生计划,将由公证处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一、招生年龄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大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补录计划
幼儿园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
机关第一幼儿园 |
老县府北巷 |
杨园长 |
0534-5338929 5321006 |
齐河县机关第一幼儿园 |
49 |
0 |
0 |
机关一幼新园 |
新华路以西,原住建局以南 |
王主任 |
13853436195 |
齐河一幼水滴园 |
155 |
32 |
37 |
机关一幼阳光一品分园 |
中央城三期 |
史主任 |
17615909131 |
齐河一幼阳光一品分园 |
68 |
49 |
28 |
机关一幼观澜分园 |
融创观澜府北区南端 |
张园长 |
17615909008 |
齐河一幼观澜分园 |
60 |
33 |
23 |
三、补录条件
报名幼儿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城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
①城区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至少一方同在一个户口簿。需提供: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城区购房并入住。要求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需提供: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合同等,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发票。请注意房产必须交付并入住,未交付、未入住房产不得填报)。
2、经商人员。在城区经商的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实体店经营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登记日期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报名材料: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营业执照等;
3、务工人员。在城区务工的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登记日期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报名材料: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用工合同、缴纳保险等证明;
4、居住证。非齐河户籍、长期在齐河居住。报名材料: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接种证明、居住证等。
四、补录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8月21日9:00-8月23日17:00,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录。
信息采集网址如下:
齐河县机关第一幼儿园
http://jgyy.zgyey.com
齐河机关一幼观澜分园
http://jgyyglfy.zgyey.com
齐河机关一幼阳光一品分园
http://qhyyygypfy.zgyey.com
齐河机关一幼水滴园(一幼新园,原住建局以南)
http://qhyysdy.zgyey.com
请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脑登录网址,点击“报名信息采集”,根据提示信息,如实、完整填写。并根据报名条件上传图片。
(1)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城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人员子女。城区户籍∶上传户口本图片(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幼儿单页,三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城区购房并入住∶上传户口本图片(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幼儿单页,三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和房产证图片(房产证、不动产证、拆迁合同、购房合同及发票等的主要信息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
(2)经商人员子女。上传户口本图片(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幼儿单页,三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和营业执照。
(3)务工人员子女。上传户口本图片(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幼儿单页,三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和用工合同、缴纳保险等证明图片。
(4)有长期居住证人员子女。上传户口本图片(户口本主页、索引页、幼儿单页,三页拼成一张照片,并能看清主要内容)和居住证图片。
(二)数据比对、随机派位。8月24日-25日,进行数据比对、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如信息采集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对报名幼儿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三)现场审核、收费。8月26日接到录取电话的幼儿由一名幼儿家长按照所符合的报名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严格按照幼儿园要求,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报名成功。(填报信息不真实、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城区公办园入园资格,证件造假者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按照幼儿园疫情防控要求,请家长佩戴口罩,入园后配合测体温、亮绿码、消毒等。
对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审核地点:各园所所在地址。
五、特别提醒:
1.法定监护人非幼儿父母的,需提供领养证、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要求,每名幼儿限选一处城区公办园采集报名信息,一经查出幼儿两处及以上重复报名的,将取消城区公办园随机派位资格。
3.幼儿家长一定要将内容填报完整并保证上传照片清晰可分辨,确定无误后再提报,提报后不能修改,家长电话务必正确并保持畅通。
4.信息采集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请家长们在报名时间段内合理选择时间进行报名。
5.因家长个人原因错过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将不再补录。
齐河县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