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燕: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强调儿童作为教育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越来越关注儿童的兴趣、需要、天性以及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在学前教育中的重要性,儿童立场成为学前教育变革中的基本立场。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乱象,如把儿童立场理解为一味盲从儿童等。“成人看起来是站在儿童的立场上,但结果是儿童在儿童立场上的缺位,成人在儿童立场上的越位,最终使儿童的立场异化为成人的立场,最后只剩下成人的立场。”[1]
反思学前教育变革中的儿童立场,是当下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本主题。本文拟审思学前教育变革中的儿童立场,提出坚守儿童立场的建议,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
儿童立场的内涵及坚守
儿童立场的缘由
(一)儿童立场的内涵
“立场”的本意是站立的场地、设定的基点、存在的境域,可以引申为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2]每个人认识问题都有属于自己的立场,成人立场与儿童立场是不同的。本文定义的儿童立场是指教师站在优师教研看待教育问题的立场,即教师站在优师教研,体验儿童的内心世界,满足儿童的兴趣和成长需求,以达到促进儿童发展的目的。
儿童立场是基于儿童的立场。它强调基于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方式,强调儿童对事物的观念、理解与体验。儿童立场力图从优师教研看待问题、发现问题,最大化地满足儿童的需求。
应当明确的是,儿童立场区别于儿童自己的立场,原因在于成人不可能成为儿童,不可能完全洞悉儿童的内心世界。“教师的任何一个教育行动,反映的都不可能是儿童的立场,而是教师对待儿童的立场”。[3]
儿童立场也是引领儿童发展的立场。儿童立场强调引领儿童,发展儿童。促进儿童发展,实现育人价值,是学前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理想的儿童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天性,满足儿童的需要,符合儿童的发展规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儿童无原则的迁就与一味的放纵。
儿童立场既不是完全地盲从儿童,也不是完全地悬置成人角色,而是走向基于儿童和为了儿童的整合,即以儿童为本。教育实践中的基于儿童最终是为了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如此才能体现出教育的目的性,不至于把来自成人的合理保护和教育也视为成人本位而横加批评(李召存,2015)。
(二)坚守儿童立场的缘由
1989年联合国颁布了第一部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性约定——《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承认了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完整的人,享有作为人在特定年龄段应有的权利,如生命权、受教育权、自由表达权等。
此外,《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看待。儿童权利的提出对教育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坚守儿童立场,应当最大化地倾听儿童的想法与声音,保证儿童的教育参与权,尊重儿童特有的身心发展规律与个体需求。
从某种角度来说,儿童观是教育观的核心和基础,教育观应当根植于儿童观,只有真正确立了正确的儿童观才会有鲜明的儿童立场。[4]儿童观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儿童观的变革让我们开始真正地认识儿童,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认识教育,变革课程。
“所有儿童都是有潜力的,教师只有深入地认识到儿童的这种潜力,他们所进行的所有工作和为儿童创设的环境才可能是合适的。”[5]《新西兰幼儿教育大纲》明确提出,儿童是以有能力、有自信的学习者、沟通者的身份成长的,他们身体、心理、精神健康,有安全感与归属感,知道他们能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6]
儿童观的变革打破了儿童无能、弱小的消极假设,把儿童真正当作有独立人格、有能力的个体,也让我们看到了儿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儿童观的变革是学前教育变革中坚守儿童立场的基础。
自2001年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之后,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核心素养等成为课程改革的热点词汇。课程改革越来越重视学生在课程中的主体地位,把学生的发展作为课程开发的着眼点和目标。
200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儿童为本的课程改革理念在政策层面上得到了充分彰显。《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更是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实践应当以儿童发展为本。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中的儿童本位理念是坚守儿童立场的坚强后盾。
迪翁·索莫(Dion Sommer)分析了成人的视角、儿童视角和优师教研的区别。[7]成人的视角(adults’perspectives)是指成人在其生活世界中的经验、感知和理解,成人是其世界的主体,这是成人自己的现象学,是成人自己建构的对外部世界的认识。
儿童视角(child perspectives)是指成人站在儿童的角度,设身处地想儿童之所想,感儿童之所感,从而建构的对儿童理解的产物。
优师教研(children’s perspectives)是指儿童在其生活世界中的经验、感知和理解,儿童是其世界的主体,这是儿童自己的现象学,是儿童感受世界、理解世界的立场和角度。
对这三种视角的区分为理解儿童立场提供了新的角度。儿童视角使成人能够通过儿童外显的语言、行为探寻儿童内心的感受与体验,这有利于加深成人对儿童的理解,从而推动践行儿童立场的步伐。
二
学前教育变革中儿童立场的乱象
(一)非此即彼:儿童立场与成人立场的二元对立
传统二元论哲学中出现的二元对立的矛盾在教育中也有相应的表现,如把成人立场与儿童立场曲解成一种水火不相容的关系。部分教师误认为成人立场是儿童立场的对立面,一味排斥成人立场。
例如,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与实施方面,部分教师一味迎合儿童的兴趣,忽视课程逻辑及课程内容中存在的潜在促进儿童发展的可能性。教师在自己所谓的儿童立场的指引下,把儿童立场与成人立场完全对立起来了。
从根本上说,“任意拔高儿童、吹捧儿童,不符合儿童发展的根本利益,很可能葬送他们的未来”。[8]儿童立场的提出并非是将成人与儿童对立起来,儿童立场与成人立场的二元对立不是儿童立场的应有之意。
儿童立场的理念落实到教育实践时,因为人们对其内涵理解不到位,一知半解,导致了很多伪儿童立场现象的产生。
一方面表现为一味追随儿童,过度拔高儿童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变成了太阳,教育的各种措施围绕着这个中心旋转”。[9]这样的儿童立场只是表面上给儿童更多的自主和尊重,实质上却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因为自由并不意味着应该支持儿童毫无目的的、放任的、无规则的活动。[10]
另一方面表现为教师先入为主地设定儿童立场的标准。教师对儿童的兴趣需求进行判断分析时,会事先设定儿童应该达到的标准,然后以这个标准为依据进行教育实践。教师以自己的意愿去实施某种教育行为,其实质是用成人的视角去剪裁儿童的生活。这只能说是一种虚假的儿童立场,其实质还是成人立场,是成人立场的“自以为是”。
三
坚守儿童立场的建议
儿童的发展是现代教育核心价值的定位,儿童立场应当是现代教育的根本立场。[11]儿童立场的核心在于站在优师教研去理解儿童,支持和促进儿童的发展,满足儿童的身心发展需要。
坚守儿童立场,首要的是尊重儿童。尊重儿童是教育的前提条件,也是坚守儿童立场的起点所在。
一是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卢梭指出,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他的地位,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12]儿童立场的核心主体是儿童,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就是把儿童看作是同成人一样具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的人,把儿童的存在看作是具有独特价值的存在。只有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心中悦纳儿童,儿童才会更愿意走近我们。我们也才可能得以窥见儿童深层次的“秘密”。
二是要尊重儿童的话语权。
表达自己的想法与看法是儿童的内在需求,也是法律赋予儿童的基本权利。儿童借助语言进行表达交流,积极探索外在世界。儿童立场注重儿童对事物的理解与感知。这就离不开儿童的话语表达。尊重儿童的话语权,就是给予儿童充分表达的机会,其核心就是尊重儿童的参与权,让儿童以一种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学前教育课程之中。
三是要尊重儿童的兴趣需求。
兴趣对儿童的发展有重要价值,是儿童学习的重要动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充分强调了儿童兴趣的价值,要求教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学习兴趣。儿童立场的出发点应当基于儿童的兴趣需求,因为儿童的兴趣需求是教育的起点。
尊重儿童,是坚守儿童立场的起点,是前提条件。可是,尊重儿童绝不是无条件地迁就与盲从儿童。
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绝不是拔高儿童的地位;
尊重儿童的话语权,绝不是事事都要听从儿童;
尊重儿童的兴趣需求,绝不是迎合儿童的任何需求。
儿童是有其儿童的特点与基质的,但我们不能一味盲从儿童,一味跟随儿童的自然成熟,更不能用浪漫的乌托邦主义等待儿童。
儿童有人格尊严、有话语权,并不意味着他们是完美无缺的,儿童是一块璞玉,需要成人发现与识别,以及有技术含量的打磨,否则璞是成不了玉的;
儿童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自动发展,教育者需要创设环境、给予支持才可以把儿童发展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如果听之任之、放任自由,那就是对儿童最大的不尊重。[13]
理解儿童是教育的前提,只有真正地理解儿童,才能坚守儿童立场。理解不只是一个认识的过程,也包含情感沟通。[14]
理解儿童意味着要理解儿童作为独立生命体的内在发展逻辑。儿童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我们应当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儿童有不同于成人的学习方式与学习特点,我们应当理解儿童是带着自己的原有经验进入教育情境的。儿童的发展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在生活和游戏中不断地与外界环境互动,进而通过感知、操作、交往、探究获得知识,体验情感,习得态度,形成个性的。
理解儿童不能仅仅理解“抽象”的儿童,理解“本本主义”的儿童,还需要尽量理解每一个具体的、鲜活的儿童,理解每一个儿童不同于其他儿童的个性、需要、兴趣、经验和背景。坚守儿童立场是要看到并理解儿童之间的差异,进而通过规划环境、提供丰富材料引发儿童与情境的互动,促进儿童个性化的学习,促进每一位儿童最大限度的发展。
理解儿童的关键在于理解儿童文化。儿童文化是儿童表现其天性的兴趣、需要、话语、活动以及儿童群体共有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总和。[15]在儿童文化中,存在儿童群体共享的普遍而独特的语码,他们对此有自己的理解与解释。
要想处于儿童立场去理解、看待儿童,必须要理解儿童文化,破译儿童文化圈的特殊语码,发现儿童世界的秘密。而童年作为成人与儿童的连结,在一定程度上为理解儿童文化提供了一种视角。儿童此时的文化,也许是成人彼时的儿童文化,“成人的童年经验与体验为理解儿童文化提供了可以加以利用的先入之见”。[16]
教育的首要目的,不是别的,是受教育者的个人幸福,是个人的发展,是提升个人生命价值。[17]儿童立场的根本落足点是儿童的健康和谐发展。因此,坚守儿童立场,意味着教师不能仅仅迎合儿童当下的即时性需要,而是在尊重儿童的前提下,把引领儿童、促进儿童发展作为重要任务。
许多实例表明,离开了成人的引导和支持,儿童的良好发展是难以实现的。促进儿童发展应当秉承儿童优先原则。解决教育问题,既需要儿童立场,也离不开成人立场,但尊重儿童立场,儿童立场优先,是前提性含义。
“在成人与儿童之间,具体教育实践活动展开的真正起点,既不能归于教师,也不能简单地归于儿童,而必须是置于教师和儿童之间的、既能对教师具有引导性又能对儿童发展具有引导性的事物。这个‘引导性的事物’乃是建立在儿童生命之上的儿童发展的可能性。”[18]
这里的儿童生命之上的儿童发展的可能性,即在尊重儿童的各种天性,理解儿童的内在逻辑,给予儿童充分自主权的前提下,激励儿童自我发展的欲望,激励儿童对真善美的追求,激发儿童发展的一切可能性。
发展取向的学前教育实践坚守儿童立场,既需要尊重儿童,更需要教师支持与引领儿童。教师要从过去教育的中心地位退后,让儿童站在教育的中心。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抹杀教师的作用,让教师退出教育场域,让教师边缘化。坚守儿童立场应当让儿童与教师在良好的互动中共享自身的存在,基于儿童,同时又促进儿童的发展。
注:本文来源于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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