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最优之路 育至善之人]
·李召存·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后朴幼教人专业学习笔记》专栏 · 第1208篇
5323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在之前的分享中,我们探讨过“儿童视角”与“优师教研”的区别与练习(幼儿教师应当用“优师教研”看儿童),而今天的文章则从更广阔的角度来探讨何以做到“以儿童为本”。
事实上这两篇文章都试图在“儿童本位”与“成人本位”之间寻找到一种清晰边界,以帮助我们教育实践者更好地处理儿童生成与教师预设之间的关系。
首先,从价值取向来看,以儿童为本,肯定是儿童本位的。
但是如何真的做到以儿童为本却是极为艰难的过程。因为教育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只要老师认为自己是为了孩子发展的,她们就会采取行动,至于这些活动是不是真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适应幼儿个体差异、适宜幼儿社会文化生活背景,却未必得到充分考量。
由此,李召存教授才提出了“为了孩子”的幼儿教育还不能保证我们真的做到以儿童为本。
由此延伸出的问题是,如何在为了孩子的教育价值导向背景下,确保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以及组织形式符合孩子发展需要呢?
那就需要基于孩子的发展,即基于儿童的体验、基于优师教研、基于儿童的社会文化处境。什么意思呢?
基于儿童经验就是这些活动既可以唤醒孩子已有的经验、又可以发展她们未知的经验,还可以激发她们去探索更多内容以获取更多有益的经验;
基于优师教研其实就是教师试图去了解孩子,解读孩子,尝试从孩子的眼里看世界,看活动内容,看自己的一切,这是一种教育反思也是一种走近儿童的方式;
最后是儿童不是一般性的、概括化的发展模型中的儿童,她们生活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中,这些社会文化会给他们的行为习惯、脾气性格甚至是意志品质等都有深刻的影响。
正文
201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也把 “幼儿为本”作为四大基本理念之一;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更是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实践应以儿童发展为本。
一种是“为了儿童”的实践逻辑
即为了儿童的发展,老师花额外的时间、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尽心尽责,这也是为很多实践者所认可和推崇的;
一种则是“基于儿童”的实践逻辑
即教师意识到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应多注意倾听儿童的观点或意见、关注他们的心理感受或内在体验。
01
“为了儿童”
但是这样一种简约化的理解,在很多时候往往会使教育实践偏离“以儿童为本”理念的真正内涵,导致成人在没有认真倾听儿童、不了解儿童的情况下,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为了儿童的发展着想而去实施某种教育行为,甚至以成人的视角去剪裁儿童的生活,其结果可能是弊大于利,使儿童产生消极的情感体验,甚至损害他们的发展,最终不自觉地滑向当前教育实践一直力图避免的“成人本位”的泥潭。
■ HOPE EDUCATION
“为了儿童”仅仅是“以儿童为本”的一个面相,它需要和另外一个面相“基于儿童”相配合,两者相辅相成,才能使教育实践达到一种良性的平衡状态,才能更有利于实现“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真正有效地促进儿童生动活泼健康而有意义的发展。
02
“基于儿童”
(一) 基于儿童的体验
在诸如儿童被要求为了他们的身体健康发展一定要吃掉碗里的午饭时,在儿童为达到某一预设的学习与发展目标而不得不去做某些游戏活动时,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这种异化现象的存在。
■ HOPE EDUCATION
因此,“以儿童为本”的教育实践,必然要回复儿童体验的本体价值,儿童是发展与存在的辩证统一体,作为“发展中的人”,他们的身体发展、认知发展、社会性发展等,都需建基于他们作为“存在着的人”的意义体验基础之上,他们在体验的过程中成长和化育。
(二) 基于优师教研
对于优师教研,英国牛津大学资深学前教育专家凯茜·席尔瓦教授(Kathy Sylva)曾做过两种不同类型的区分,即“child perspectives”和“children’ s perspectives”。
前者的主体是作为成人的教育者。
如果作为成人的教育者能够在教育实践中主动自觉地关注儿童、理解儿童、移情儿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感儿童之所感,那么这样的教育者就是具备儿童视角的表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者眼里有孩子。
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儿童,是儿童自己感受、体验、观察周围世界的角度和立场。
相比而言,前者所表征的是教育者“自外而内”(outside in)地探寻和理解儿童内在体验的自觉意识,后者所表征的则是儿童自己“自内而外(inside out)地认识和体验外部世界的主观能动性。
一方面教育者应秉持一种解释学的理解路向,而非仅仅是对儿童发展水平和能力层次进行外部评判,借助观察、对话、倾听、移情体验等方式
“面向儿童本身”,对儿童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外部言行表现进行意义阐释,从而获得对儿童感知、经验和行动的深层理解。
另一方面,教育者应为儿童提供各种适宜的机会和方式,让儿童能表达出自己的视角,让儿童“是其所是”的显现
这种表达既可以是儿童在“动手做”的操作过程中对自己的意向、想法、思考方式和角度的自然显现和流露,也可以是通过诸如游戏结束之后的分享活动等所做的有意识的反思性自我表达和相互交流。
如对于幼儿园环境创设,通过让儿童自主摄影,用相机拍下幼儿园中自己喜欢的地方;
让儿童扮演导游角色,带领客人老师参观幼儿园,自由决定参观内容、地点等,并做出介绍;
以小组为单位,让儿童通过绘画或自主摄影的作品,讨论如何制作一本介绍自己幼儿园环境的小册子等具体的途径与方式,可以很容易地把环境创设中优师教研有效地投射出来。
(三) 基于儿童的社会文化处境
如在美国,身体超重的儿童往往来自贫困、较难获得新鲜农产品、教育程度低的社区家庭。
在这种肥胖与低社会阶层地位有内在关联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如果教师把肥胖儿童专门分开,在操场上施以额外的跑步运动锻炼,就有可能对当事儿童产生负面心理影响,使之感到受歧视。
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肥胖是与富态的体形美、心宽体胖的性格美、胖嘟嘟的可爱、家境殷实的社会阶层优越性等美好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而不大容易让人产生不舒服的社会性体验。
因此在中国,肥胖儿童被教师领了去做额外的体育锻炼,一般来说不会对肥胖儿童产生消极影响。
03
走向“为了儿童”
与“基于儿童”的整合
■ HOPE EDUCATION
总之,“为了儿童”与“基于儿童”并不是对立或取代的关系,而有着互补和辩证统一的内在关系,“以儿童为本”的教育应该是这两方面的有机整合。
首先,在价值论层面:
它蕴含着把儿童的价值、利益和福祉放在第一位,把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作为教育的根本,关心儿童,爱护儿童,全心全意地为了每一位儿童的发展服务。
其次,在本体论层面:
恰如马克思把人和人的实践活动作为世界之本一样,教育实践中“以儿童为本”也蕴含着儿童本位,而非知识本位或社会本位,把儿童作为教育活动的本体,课程设计和教育活动的展开应建基于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方式之上。
一方面,“为了儿童”需要以“基于儿童”为基础
如此才能真正体现教育过程中儿童的主体地位,才不至于使教育者在为儿童提供教育引导时发生以成人的意愿替代儿童的感受,以成人的视角替代儿童的立场,以抽象的儿童概念替代每个具体文化场域中的儿童等现象;
另一方面“基于儿童”需要以“为了儿童”为价值导向
教育实践中的“基于儿童”最终还是为了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和有意义的生活,实现育人价值是其根本的指向,如此才能体现出教育的目的性,而不至于流于对儿童无原则的迁就和一味的放纵,不至于把来自成人的合理保护和教育也视为“成人本位”而横加批评。
借用皮亚杰的建构主义理论,在这场课程文化重构过程中,人们对于包括儿童观在内的许多基本教育问题的已有认知图式的“平衡状态”被打破,而且这种打破是一种结构性的打破,人们很难单独再用“同化机制”,以修修补补的方式来维持已有的平衡状态,而需要同时调用“顺应机制”,通过透彻地反思和重构自己已有的教育认知图式来重新实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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